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民大研〔2025〕36号)文件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复试专家组。
二、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五)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不接受跨学科攻读研究生。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将根据申请者的学习所在地选择线下或线上进行,2025年10月19日前学院分批次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完成复试考核及待录取工作。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待定,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复试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顺序、复试成员分组、试题等随机抽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准备工作
广西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https://yjs.gxmzu.edu.cn/info/1081/23564.htm
五、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提交材料
复试前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2)学籍证明材料。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份(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等)。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接受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在规定的复试时间,持身份证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学院审查
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审核查验。除审查上述内容外,审查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对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及时退回,考生应及时补充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验技能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对学生进行实验知识面试,对考生掌握的实验知识进行测验。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和能力
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翻译等形式考查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5.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6.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接收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二)录取规则
1.同一批次考生,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3.学科拟录取人数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数内。
(三)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任何一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未达到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违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
6.未经公示的。
(四)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1.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
2.推免生入学时(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的,录取资格无效。
4.新生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771-3262606,电子信箱:yzb@gxmzu.edu.cn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60100
学院联系电话:0771-3267017
九、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上级部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办法由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