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广西民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现将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报名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科研水平等,公示时间为3天(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0日),公示材料原件及扫描件放在化学化工学院116办公室,公示期间可前往查阅,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71-3267017,联系邮箱:mdhgyjs@163.com。
若对公示材料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姓名向化学化工学院114办公室反映。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