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2025年03月30日 19:34

作者:化学化工学院 来源:化学化工学院 访问量:0

广西民族大学

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小组负责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调剂招生计划

2025年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材料与化工调剂招生计划。

学科

研究方向

调剂招生计划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制药与精细化工

材料与化工

不区分研究方向

大量

(含1个“少干计划”接收调剂)

具体指标以上级部门最后下达指标为准。

三、复试

(一)调剂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2. 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①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仅接收初试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申请。

②材料与化工专业仅接收初试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科目的调剂申请。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且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的专业。

(二)调剂程序

1.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2. 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为14个小时,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调剂相关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调剂志愿填报通道关闭后,学院学科调剂考生选拔小组按照学院调剂选拔规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调剂复试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填报调剂志愿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4-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学院取得联系。

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代码及成绩和总分等信息)。

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

注意事项:

①考生在申请调剂前,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及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避免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②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③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④对于没有按时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或已确认复试通知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确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关于放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后,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三)调剂复试方式与内容

1. 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预计4月11日报到,4月12日复试,以学校安排为准。

2. 调剂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报到时,学校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须配合进行;同时,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②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的本科考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1.须提供证明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1份: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2.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1份。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份(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原件须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拟录取承诺书》原件1份(亲笔手写签名)。

(9)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1份。

特殊材料:

①“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考生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③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接受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缴纳、心理测试等相关信息请关注学校研究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3. 复试方式及内容

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

2.业务考核

(1)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院组织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①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④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

⑤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

⑥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⑦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精神。

(2)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翻译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对学生进行实验知识考试,对考生掌握的实验知识进行测验。满分100分。

3.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4.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

5.成绩的计算方法

(1)成绩基本计算方法

我院采用初试统考科目合计得分计算初试成绩标准分。

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350/500)×加分值]/3.5

复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加分值:指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获得的加分值。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 +复试成绩×5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调剂遴选原则

(一)初试内容相同的遴选原则

对同一批次申请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内容完全相同(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考或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且考试科目代码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初试内容不同的遴选原则

对同一批次申请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内容不同的调剂考生,因各招生单位自命题难度差异,不以初试总分简单进行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学院对照调剂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考生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如果考生确认时间内,学院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及《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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